根据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江市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实施细则》规定、《同江市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调整公告》相关要求,由本人到中心、社区申请,递交材料,经民政、市场、人社、公安(车管所)、不动产等部门对保障家庭的收入、住房信息核对联审。
经对十个社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调整的城镇户籍47户家庭联审合格并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如对上述申请家庭的收入及住房有关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
受理单位:同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电话:0454—2903018 0454-2903003
地址:同江市通江街南段
附: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符合调整名单
同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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