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撤销乐业镇前锋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由于前锋村至乐七公路农村公路项目K0+195一K0+250(长度55米)涉及前锋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因佳木斯生态环境局不予批复相关环评手续且前锋村已由集中式水厂进行供水,故我镇申请撤销前锋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我镇研究起草了《乐业镇关于申请撤销乐业镇前锋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决定》。为了让(征求意见稿)更贴合实际、更科学合理,我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6年6月23日
二、反馈意见方式
(一)通讯地址:同江市乐业镇永顺路1号(同江市乐业镇人民政府)。邮编:156400
(二)电子邮箱:lyxiangmu123@163.com(此邮箱不接受依申请公开)
(三)联系人:王硕,联系方式:0454—2971058
附件:1.《乐业镇关于申请撤销乐业镇前锋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
同江市乐业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日
监审:李双路
审核:史洪宽
编辑:杨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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