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同江市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备案的报告公式如下。
从公示之日起,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电话或书面向同江市乡村振兴局反映。
公示期限:2022年3月25日—4月3日
受理部门:同江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454-2903383,12317
通讯地址:同江市平安大道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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