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同江市乡村建设任务清单》予以公示
从公示之日起,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电话或书面向同江市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期限:2025年7月7日—7月11日
受理部门:同江市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454-2903383,12317
通讯地址:同江市农林大厦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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