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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江市2018年中央和省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自查自纠发现脱贫攻坚 领域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日期:2019-10-28 14:3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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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中央和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黑扶组办字[2019]34号文件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对照问题现象进行查摆工作,并对照自查发现问题明确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人,研究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现将集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谋整改。

收到通知后,我市立即召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涉及的责任主体单位,深刻认识到整改问题,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加强研究分析,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明确责任,严格要求抓整改。

组织相关涉及部门对查摆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形成问题整改台账、限定整改时限,明确涉及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亲自管亲自抓;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转化,落实整改促发展。

市委、市政府将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加强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并与加强制度建设有机结合,拿问题找经验、找办法,以整改促规范、促发展,把问题和整改贯穿于工作的各方面。

二、审计整改情况     

(一)问题整改情况

自查自纠共发现2个方面问题,涉及相关责任2人、2个项目、资金133万元,整改了2个问题,问题整改比列为100%。

1、扶贫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青河镇东原村催芽车间项目总投资108万元,2017年建设完工,2018年投入使用,经营模式为村集体和个人合作经营,2018年收益金额4620元。

整改措施及效果:青河镇催芽车间项目2019年由村集体进行经营,取得收益16000元,其中分配贫困户共计12800元,与去年同比提高收益率达346%。

整改结果:已完成

2、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金融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违规发放扶贫小额信贷25万元。

整改措施及效果:市扶贫办、农商银行要求相关企业贷款偿还违规发放扶贫小额信贷25万元。目前相关企业已全额偿还贷款。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是规范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制定《同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江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切实使整合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不断优化扶贫资金管理机制,不断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时,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管理使用产业扶贫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二是强化项目资金监管。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制定下发《同江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试行)》,对公告公示内容、公开主体、公开与公示环节、公告公示形式、公告公示时间、公告公示监督等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规范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和扶贫项目实施、检查、验收,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强化项目后续管理。编制下发《同江市财政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产业项目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指导意见(试行)》,明确了乡(镇)政府要制定扶贫项目后续管理的行政推动措施和责任制,建立项目后续管理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具体的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对项目后续经营管理、利益联结、分红兑现等实施监督指导和跟踪问责,确保产业项目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资产收益项目分红期限到期后,根据市场情况重新对项目进行发包,重新签订收益分配协议,以此保障贫困户有长期的产业项目支撑。

(三)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情况

我市问题整改结果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

三、原因分析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干部对产业扶贫重视程度、工作力度不够,缺乏主动干事的工作干劲和激情,造成工作落实不力放生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二产业项目后期管护、管理松懈及监督制度不完善,致使产业项目带贫能力不达预期,工作不够细致的现象,前期论证不充分,对项目预期过高,识别不精准。

四、确保各项政策落地发挥实效的具体举措和建议

通过原因分析,共梳理三个方面的举措和建议: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意识,强化扶贫工作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行动担当。二是完善项目后续管理制度。要制定扶贫项目后续管理的行政推动措施和责任制,建立项目后续管理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的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落实后续管理经费,对产业扶贫项目拟定有差异性和针对性的具体管理管护实施细则或办法,确保项目管理管护工作可操作性和管理管护获得很好成效。三是进一步落实公开公示制度,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新闻媒体、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监督。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单位进行检查,对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效益等情况开展经常性的跟踪检查,保证扶贫资金的规范使用和使用效益,适时开展督查暗访,对发现问题按照职责督促和指导加强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提出追责问责建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铁的纪律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整改台账

同江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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