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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同江市第二批民宗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情况公示

日期:2025-07-08 16:04 来源: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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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黑扶办联〔2018〕1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同江市第二批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安排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执行。

 2025年我市收到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5〕187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5〕188号),省财政厅下达到我市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60万元,经同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请示,市政府会议研究,(同政复〔2025〕26号)文件批准,确定实施鱼制品加工项目、富川村村内路建设项目、同江镇新光村朝鲜族特色民俗风情园项目、街津口赫哲族乡生态养殖基地项目、项目管理费。具体安排如下:

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5〕187号)370万元 :

1、鱼制品加工项目279.6万元。

2、富川村村内路建设项目36.7万元。

3、街津口赫哲族乡生态养殖基地项目50万元。

4、项目管理费3.7万元。

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5〕188号)390万元 :

1、富川村村内路建设项目203.3万元。

2、同江镇新光村朝鲜族特色民俗风情园项目175万元。

3、项目管理费11.7万元。

 

以上项目,特此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5年7月8日至7月18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0454-2935553

联系人:李宏浩

受理单位:同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通讯地址:同江市平安大道8号人大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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