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网红人才培育打造网红之乡就业
品牌提案的答复
彭占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网红人才培育打造网红之乡就业品牌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助力我市地方网红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网红经济对乡村振兴、就业增收、市域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我市多措并举、系统推进,具体举措如下:
一、完善顶层设计,健全统筹推进机制
针对完善顶层设计的建议,我市成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和口岸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等多部门组成的网红人才培育工作小组,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出台《同江市“十百千”网红达人培育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流量奖励、培训补贴、场地支持等14项扶持政策,细化全流程实施标准,构建起“政策引导—平台支撑—人才成长—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体系。
二、建强专业培训体系,提升人才培育质效
针对建立专业培训体系的建议,我市聚焦提升网红从业人员综合能力,构建系统化培育体系。一是联合专业培训机构,量身定制视频拍摄剪辑、互联网营销、直播运营等特色化、实操性课程,邀请行业资深讲师开展专业化授课,全面夯实网红从业人员技术功底、职业素养与带货能力。二是组织本土网红骨干赴电商发展先进地区开展交流研学,实地学习成熟运营模式、品牌打造与市场拓展经验,拓宽发展视野。三是搭建常态化赛事展示平台,建立“月赛选拔、季赛晋级、年赛展演”阶梯式赛事体系,定期举办经验分享会、成果展演会,全方位展示我市网红培育工作成效。
三、打造完整产业链,推动产才深度融合
按照打造网红经济产业链的建议,我市从多方面完善配套、深化产才融合。推出共享直播间免租政策,设立网红村(社区、企业)建设补贴,鼓励建设标准化直播基地,强化场地支撑;完善供应链服务,实施支农助农爆品孵化计划,组织网红与本地企业双向对接,提供农特产品带货物流补贴;打造“1+N”直播带货矩阵,以1个区域性标杆账号为引领,统筹乡镇、农场资源,盘活原有直播账号或按需新建账号,重点推广本地农特产品、文旅资源,推动网红经济与地方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实现规模化、品牌化运营。
四、优化政策支持体系,强化激励保障
结合优化政策支持的建议,我市设立网红经济专项扶持资金,由市财政局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目前已足额落实2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建立规范的资金管理与快速拨付机制,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为网红经济发展相关工作提供坚实资金保障。推出多元化奖励政策,实施粉丝量阶梯奖励、联农专项奖励、跨境电商平台专项扶持等措施,依据实际发展成效给予资金、流量等,全方位激发网红从业人员创业发展活力,切实强化网红人才发展的激励保障。
五、加强宣传推广,打响特色品牌
围绕加强宣传推广的建议,我市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品牌打造和宣传造势。借助市融媒体中心、新媒体平台,宣传网红人才培育政策、优秀网红典型案例及发展成果;持续做优做强网红系列赛事,联合多部门共同办赛,充分发挥各行业部门职能优势,扩大赛事覆盖面与社会影响力;对赛事中涌现的全市优秀网红开展集中表彰奖励,大力选树一批扎根本土、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草根”模范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点燃全民参与网红经济发展的热情,吸引更多群众投身网红行业。
六、强化社会支持,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针对强化社会支持的建议,我市从氛围营造、孵化支持、金融服务多方面优化网红人才发展环境。加强网红经济正面宣传,提升社会对网红职业的认可度,营造全民参与、支持网红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出网红人才信用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给予最高5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600万元贷款额度,财政给予实际贷款利率50%的贴息,优化金融支持,切实解决创业资金难题,提升网红人才职业吸引力。
下步,市人社局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深化部门协作,狠抓各项政策落地落实,不断完善网红人才培育体系、延伸产业链条、优化发展环境,让网红经济成为推动我市乡村振兴、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助力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监审:李诗衡
审核:艾欣
编辑: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