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淑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第三小学停车场废旧车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始终高度重视学校周边规范管理工作,全力营造正常的生活环境及秩序。第三小学对面的三江废旧车辆回收厂存在噪音扰学、占道及占公共停车场经营、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且其经营场所建筑属于违建,按照市委、市政统一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三江废旧车辆回收厂违建房屋已于2019年冬季拆除,三江废旧车辆回收厂已迁离。
特此函复。如有不同意见,请与同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
联系人:孙福增
联系电话:0454-2906005
同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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