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两高两部”《法律援助法实施工作办法》中关于建立法律援助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现将2025年度佳木斯市法律援助工作案件办理、资金使用、质量考核结果等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案件办理情况
2025年(统计到12月31日)同江市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34件,均为刑事案件,结案32件,未结案2件。安排值班律师办理认罪认罚108件,提供法律帮助241人次,代拟法律文书12份,为来电、来访群众解答法律咨询345人次。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全市共配备法律援助专项经费31.68万元,中央和省转移支付30.58万元(上年度结余14.58万元)、地方匹配资金1.1万元,目前中央和省转移支付使用25.12万元、地方匹配资金使用1.1万元。
三、质量考核结果
2025年,按照《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SF/T0086-2020)》的评估标准,佳木斯市司法局对同江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刑事案件评估结果优秀25本,良好14本,优秀占比64%,无不合格案件。
同江市司法局
2026年3月26日监审:2026-01-15 14:18:00
审核:2026-01-15 14:18:00
编辑:2026-01-15 1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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