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同江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以高水平法制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2025年同江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多维度构建法治新格局,在法治建设领域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年度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质量
1.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宣传机制。组织执法人员走进农药、化肥,饲料店等场所,向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讲解《民法典》《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法律法规。利用微信公众号、条幅等方式,宣传我局关于营商环境工作方面的亮点信息。通过宣传活动开展,有效扩大法律法规宣传的覆盖面和普及率,为企业提供了高效的法律服务。
2.全面加强行政备案事项管理。严格按照“清单化、规范化、透明化”要求,全面加强行政备案事项管理。一是编制发布《农业农村局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明确“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等8项备案事项的办理依据、材料清单、办理流程和时限,实行“清单之外无备案”。二是推行“线上+线下”备案服务,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4项备案事项全程网办,企业通过手机端即可完成备案信息填报,备案办理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压缩至即时办结,今年以来线上备案占比达92%。
3.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为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我局创新举办“农业政企沙龙”系列活动,搭建政府与市场主体常态化交流平台。一是聚焦产业发展主题,今年已举办沙龙活动1场,邀请农资经营商店代表参加。二是现场收集企业反映的用地需求、政策咨询、技术支持等问题7条,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科室和解决时限,问题解决率达100%。
4.扎实推进权责清单编制和动态调整工作。坚持“权责法定、权责清晰、权责统一”原则,扎实推进权责清单编制和动态调整工作。一是全面梳理职权事项,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梳理形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8类权责事项321项,明确每项职权的行使主体、责任依据和运行流程。二是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职能调整情况,确保权责清单与实际工作相匹配。三是强化权责清单应用,将权责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实现事项办理全过程留痕,同时加强对职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开展权责清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5个,推动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5.健全“高效管好一件事”体系。聚焦企业和群众“一件事一次办”需求,深入推进“高效管好一件事”集成改革。一是梳理确定“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综合监管”“对动物诊疗机构的综合监管”等7件跨部门、跨层级农业领域“一件事”,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整合审批环节,减少申报材料40%以上。二是建立“一件事”办理评价机制,通过线上问卷、电话回访等方式收集企业和群众反馈意见,满意度达98%,持续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6.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以政务诚信建设为引领,着力打造诚信政府,提升农业农村领域公信力。一是严格履行政策承诺,对近年来出台的农业补贴、项目扶持、土地流转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政策兑现“零拖延”。二是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机制,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政务行为实行全过程记录,对因工作失误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进行赔偿和问责,今年以来未发生政务失信案例。三是加强诚信信息应用,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守信企业优先支持,对失信企业限制参与,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
7.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机制。建立本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机制,本单位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文件,涉及到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由该文件起草科室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进行初审,初审后起草科室将要出台的文件送到本单位指定的法规科与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审查,最后特定审查机构再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进行复审,本年度已对2个两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审核机构无问题并通过实行。
(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推进政府治理法制化
1.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本单位领导班子截至目前领导班子进行包括《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5次会前学法。主要领导进行中心组进行学习11次。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
2.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同江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组,农业农村局局长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第一责任人责任,副局长及局相关股室、执法部门负责人为审核组成员,聘请黑龙江博佳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强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本年度已对2个两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规范执法行为,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3.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本单位对在领导集体讨论重大行政决策前,进行法律顾问初审,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对规范性文件清理进行严格严格把关,本年度经领导把关后按照决策必经程序将7件保留,3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报送司法局。严格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完善行政执法体系,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农业农村局通过“信用黑龙江”网站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同江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组,农业农村局局长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第一责任人责任,副局长及局相关股室、执法部门负责人为审核组成员,聘请黑龙江博佳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强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执法行为,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2.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为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涉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参照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部公告第180号)的规定及《黑龙江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标准》,结合同江市农业行政执法实践,决定同江市执行《黑龙江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标准》,农业农村局积极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对各执法部门运用行政处罚裁量权情况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建立“四张清单”制度情况。按照《同江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农业农村局按照权责清单积极认领市局“四张清单”事项,农业农村局梳理农业农村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事项,共完成包容审慎“四张清单”共239项,其中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79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9项,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51项,并已经通过同江市政府网公示。
4.加强农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执法检查。我局制定了《2025年度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加强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检疫等重点领域执法,严厉打击坑农害农、危害粮食安全违法行为。对农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及时核查、依法处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截至今日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件,结案2件。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对我市农资经营主体345家,兽药、饲料、宠物诊所经营企业9家进行检查,对养殖场(户)、屠宰场牛、羊瘦肉精进行抽检。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做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二是强化渔业资源领域,水域保护专项执法。加大禁渔区巡查力度,确保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执法车辆200余台次,出动执法船艇200余艘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5件,结案5件,有效打击渔业违法行为。参加边防委组织的船只安全检查3次,摸清船只底数,遏制非法捕捞活动的蔓延。收缴违规网具1500余延长米,违规渔具方框子35余个,有力震慑非法捕捞行为。召开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50余次,分析、研究、解决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问题15余个。
5.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任务。同时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建设,执法人员通过大队集中学习、中队专项学习、线下线上相结合的自主学习等方式,接受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执法队伍的形象。今年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行政执法人员确保接受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的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完成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渔业行政执法大队44人全部参加培训并全部通过考试合格。新增一名法治监督人员,监督考试合格。法治审核人员配备4人,2名副局长及2名法规科室人员,充实法治审核力量。
6.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组织单位人员对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公平竞争视频会进行学习培训,本单位按照市场局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宣传周主题活动进行学习培训。联合市场局和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等相关部门对市场进行抽查,确保渔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7.合理推进部门监管检查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监管模式,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要素,完善随机监管机制,保障行政综合执法公正、公开、透明。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的18条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按照同一年内对同一对象检查频次不得超过2次的规定对检查对象进行检查,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8.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目前本单位已有2人在同江市司法局进行“亮码入企”操作培训,本单位已对各执法队队长进行“亮码入企”平台操作及移动端亮码进行讲解培训。本单位相关检查频次,检查计划,检查文书等已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提高行政执法监管效能
1.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制定《同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与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在自查自纠环节中发现了一例乱检查问题,通过指导调研,及时解决问题。并在之后工作中采取“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2.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按照司法部下发的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作为规范文本。各相关执法队队长对进行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进行学习。本年度新增1名法治监督人员,监督考试合格。保证行政执法人员及监督人员资格管理。
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本年度按照相关要求对我局进行了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抽查29件案卷,旨在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和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评查结果行政处罚优秀19件,行政检查优秀10件,无一般和不及格案卷。
(五)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营造法治化社会氛围
1.做好“八五”普法验收工作。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一把手带头参加法制讲座。适时开展集中学习讨论。成立了同江市农业农村局“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每年都制定《同江市农业农村局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计划》,细化了“八五”普法工作的各项职责和任务,使每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能有新内容、新起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定期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制定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表。对19条相关法律细化分给7位负责人。
3.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已安排人员进行人民调解员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学习调节途径和相关法律。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做到矛盾纠纷见之于早、防之于小、化之于了。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治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当前普法宣传教育模式不是很丰富,需要进一步贴合工作实际与民众需求,创新宣传举措激发广大农民群体的参与积极性,致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农村法治建设根基才能稳固。
2.新入职人员法律知识不熟练。本单位新入职的工作人员缺少相应法律知识系统性学习,在面对复杂执法情境时对法律运用不熟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效果与公信力。不能很好地适应法治建设工作要求。部分部门之间对于涉及法律事务的沟通协调还不够顺畅高效。需要对新入职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从而保障整体法治建设工作的推进效率与质量。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筑牢法治政府根基。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为加强法治同江、法治社会建设,农业农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执法队和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党组书记、局长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法治同江、法治社会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重要抓手,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局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
2.压实意识形态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全年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2次,开展意识形态风险点分析研判及隐患排查4次,切实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
3.强化党的全面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组织班子成员及各中心负责人开展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活动,以党建引领推动法治建设有序开展。全年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党员干部参加机关支部学习12次,班子成员讲党课2次,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强化组织引领。局主要负责人切实担当法治政府建设首要责任人角色,精心谋划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细化落实举措,着力解决重大法治难题。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方式开展工作,将依法履职表现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奖惩、晋升及职务职级调整关键指标,大力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与依法办事能力。
2.完善工作体系。持续深化制度与队伍人员建设,构建高效行政执法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要求,确保案件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强力推进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落地,提升执法透明度与公信力。
3.优化审查流程。进一步优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对每份政策文件制定实施精细化管理,严格遵循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法定环节,坚决杜绝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情形出现,保障政策文件合法合规、科学合理。
4.深化普法成效。持续加大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深入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增强农民群众法治意识与依法维权能力,全力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取得显著进展,营造良好农村法治氛围。
5.规范行政检查。按照“亮码入企”相关要求制定计划,严格审核,执法人员做到及时亮证。工作完成后请被检查企业对其进行评价。按照上级部门下发要求,对同一企业一年内检查不超过两次,避免对企业造成负担。
同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8日
监审:赵昱博
审核:赵昱博
编辑:赵昱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