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及出行安全,按照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改装“卧铺大巴”为旅游活动提供非法服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禁宣传所谓“豪华卧铺大巴车”旅游产品。各旅行社在旅游产品宣传推广中,不得利用“豪华卧铺大巴”等噱头吸引游客,确保宣传信息合法合规、真实准确。
二、禁止采购改装“卧铺大巴”为旅游团队提供服务。各旅行社不得通过任何渠道采购改装“卧铺大巴车”为旅游团队提供出行。
三、严禁使用旅游包车公司违法提供的卧铺大巴车辆。各旅行社在选择旅游包车服务时,必须严格落实“五不租”,及时制止履行辅助人非法、不安全服务行为,不安排旅游者乘坐改装车辆。
请各旅行社高度重视本告知书内容,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现有旅游产品及合作车辆情况,确保上述要求落到实处。
举报电话:12345或0454-2927046
同江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5月19日
监审:张志梅
审核:侯佳
编辑:徐纪阳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同江市大数据中心技术支持 黑ICP备08100356号-1
黑公网安备 230881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