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及《同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产(商)品质量(风险监测)抽查方案》文件要求,同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同江市辖区内销售企业的润滑油、液压油、刹车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5类产品开展了县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本次抽查产品为润滑油、液压油、刹车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5类8种产品。本次共抽查12家销售企业的润滑油、液压油、刹车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13个批次产品。经检验13个批次产品均合格。
(二)主要做法。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通过“双随机”信息化系统,随机确定抽查销售企业。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润滑油。共抽查了1家销售企业的1个批次产品,经检验该批次产品合格。此次润滑油重点检验项目为:泡沫性、运动粘度、倾点、水分、机械杂质、闪点、低温动力粘度共7项。
(二)液压油。共抽查了1家销售企业的1个批次产品,经检验该批次产品均合格。此次液压油重点检验项目为:运动粘度、粘度指数、机械杂质、倾点、闪点、泡沫性、铜片腐蚀共7项。
(三)刹车油。共抽查了2家销售企业的2个批次产品,经检验2个批次产品合格。此次刹车油重点检验项目为:运动粘度、pH值、蒸发性能、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共5项。
(四)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共抽查了3家销售企业的3个批次产品,经检验3个批次产品均合格。此次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重点检验项目为:2hr容量、大电流放电、重量比能量、不同温度下的容量、快速充电能力、防爆能力共6项(电动自行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铭牌、车速限值、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电气装置、淋水涉水、对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连接、短路防护、导线、反射器、照明、鸣号装置、标识与警示语、互认协同充电共17项(电动自行车)。
(五)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共抽查了6家销售企业的6个批次产品,经检验6个批次产品均合格。此次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重点检验项目为:外观、下垂度、表干时间、挤出性、总挥发性有机物共5项(建筑用胶);规格尺寸偏差、压缩强度、尺寸稳定性、吸水率、导热系数、燃烧性能、六溴环十二烷限值共7项(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低温稳定性、低温成膜性、耐碱性、对比率、耐洗刷性、VOC含量、甲醛含量、苯系物总和含量、可溶性重金属含量、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含量共11项(内墙涂料)。
监审:郑桂平
审核:颜嘉良
编辑:孙鸿波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同江市大数据中心技术支持 黑ICP备08100356号-1
黑公网安备 230881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