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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我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日期:2026-08-20 10:04 来源: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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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农场,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水情汛情发展变化及我市防汛抗旱工作实际,依据《同江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气象、应急、水务、水文部门联合会商研判,并报市防指领导同意,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月20日10时,终止我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防汛应急响应终止不等同于汛期结束。当前我市仍处于主汛期,洪涝灾害易发多发,短时强降水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及中小河流洪水风险依然较高,防汛形势依然严峻。各乡镇(农场)、各部门要坚决摒弃麻痹思想和松懈心态,始终紧绷防汛安全弦,持续抓实抓细各项防汛防守工作。要持续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汛情动态,加密预警预报频次,精准掌握汛情发展态势。各级防汛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坚守岗位、下沉一线、靠前指挥,常态化开展会商研判,细化防范应对部署,全面做好水情监测、风险防控等工作。要统筹关注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及相邻区域降雨和来水情况,聚焦堤防险工险段、薄弱环节、低洼地带、重点水利设施等关键部位,常态化开展巡堤查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同江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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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孙中馗

审核:王泽

编辑: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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