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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江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的通知
  • 同政办发〔2025〕9号
  • 2025-06-19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江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9 08:52 来源: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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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政20259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同江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的通知》(佳政办发20257文件要求,各有关单位对照佳木斯市备案事项清单,认领承接法定事项,《同江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以下简称《备案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事项清单管理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确保实现同一行政备案事项在全省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许可之实。《备案清单》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二、各相关单位对照《备案清单》规范实施行政备案,不得擅自增设备案条件。对行政备案事项不得规定经行政机关审查同意,企业和群众方可从事相关特定活动。

三、各相关单位要强化行政备案事项全过程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对列入《备案清单》的事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坚决杜绝以备案代监管”“不备案不监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附件:《同江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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