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天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7日,姚宝等24名农民工向我局投诉,反映在你单位承建的“2022年同江市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中务工,被拖欠劳动报酬一事。经我局调查,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同江市农业事业发展中心,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你单位(黑龙江天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你单位未按期支付人工费,导致姚宝等24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共计金额人民币596,226元(大写:伍拾玖万陆仟贰佰贰拾陆元整)。
针对上述欠薪事实,我局已于2025年10月31日向你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同人社监令字[2025]第62号),责令你单位自收到该指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法支付姚宝等24人工资合计596,226元。
截至目前,你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上述农民工工资仍未得到解决。请你单位相关负责人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我局取得联系,并支付姚宝等24名农民工工资共计596,226元。
逾期未支付,我局将依法启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动用程序,直接使用你单位在我局存储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姚宝等24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你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同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与劳动关系股
联系地址:同江市丽江街南段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二楼210室
联系电话:0454-2924718
同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2日
监审:王宪飞
审核:刘翠茹
编辑:葛书放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同江市大数据中心技术支持 黑ICP备08100356号-1
黑公网安备 230881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