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黑龙江同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产权证书号:2013006
不动产权利类型:注销抵押
不动产坐落:向阳镇2015-11-27
同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28日
监审:刘丹
审核:张晓玉
编辑: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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