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稳就业、扩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缓解当前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压力,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佳人社发〔2023〕24号)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等程序,确定公益性岗位拟聘人员。现将公益性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2026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同江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反映,需提供异议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454-2912569
地址:同江市环保大厦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监审:何柏山
审核:徐春临
编辑:杜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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