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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令莉房屋继承公告

日期:2026-09-29 15:40 来源:自然资源局
字号:大中小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拟对下列因继承不动产发生的转移登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的,我机构予以登记。

公告如下:

一、被继承人吴温庆的不动产位于新春街农业局住宅楼030502,产权证号:同房权证同江市字第20012782号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被继承人的女儿吴令莉继承。

同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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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刘丹

审核:张晓玉

编辑:郭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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