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黑龙江凯滋食品有限公司
房屋产权证书号:黑(2016)同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244号
黑(2016)同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245号
黑(2016)同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246号
黑(2016)同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247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坐落:东区青龙山路经济开发区
同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8日
监审:刘丹
审核:张晓玉
编辑:董欣欣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同江市大数据中心技术支持 黑ICP备08100356号-1
黑公网安备 230881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