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洪河农场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01年下发的地籍号为240312014001的使用者为洪河农场派出所的土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土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洪河农场有限公司
同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洪河农场
2026年9月10日
监审:屈春梅
审核:屈春梅
编辑:邵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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