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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江市2026年第二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日期:2026-08-13 17:13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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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稳就业、扩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缓解当前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压力,根据黑人社函〔2026279号、《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相关业务流程工作指引》、黑人社规〔20203号、黑财规〔20266号政策要求,本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经同江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结合单位辅助工作岗位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基层服务类岗位和非基层服务类岗位,共招聘174人,详见《同江市2026年第批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经就业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同江市户籍或市区常住人口,已办理失业登记,为人社部门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对象;

2.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从单位工作调度,可正常完成岗位工作

3.除零就业家庭成员外,近6个月累计接受不少于3次岗位推荐、完成不少于1次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4.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无第三方代缴社保、公积金;未注册企业、未从事个体经营,不在企业担任法人、股东、监事、高管;

5.未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未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无其他不符合安置政策情形;

6.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必须签署《同江市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就业及从业状态书面承诺书》(附件4,保证全部提交信息真实有效。

7.岗位具体要求请咨询报考岗位用人单位。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由其他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2.现正享受及曾享受过两次公益性岗位补贴的;

3.通过注册企业、参与企业经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等方式,实现自主创业和稳定就业的;

4.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

5.各级机关正在立案查处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就业困难人员类别的报考人员,上岗前连续12个月内不得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不得担任市场主体法人、经营者、股东等经营类职务

7.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就业部门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确定拟聘用人选。

(一)发布信息

此次招聘信息在同江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tongjiang.gov.cn/)、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及各街道社区公共服务机构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817—2026821日;

2.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见附件1)。

(三)报名材料

1.《同江市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附件2);

2.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毕业证(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3.电子工商执照、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小程序个人信息截图,并本人签字确认(按附件3流程查询);

4.二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5张;

5.同江市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就业及从业状态书面承诺书(附件4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和所有材料复印件各3份。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同江市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就业及从业状态书面承诺书》(附件4),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资格审核与面试环节

1.资格审核。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申报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同江市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填报信息等情况进行初审,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负责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及时反馈相关情况。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2.面试环节。由市就业部门负责组织面试考核工作。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采取结构化面试1:1形式,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主要结合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举止仪表、政治思想觉悟等方面进行考核。

(六)岗位录取、公示

1.报名人数未超过岗位招聘人数,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录用。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根据面试评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在同江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tongjiang.gov.cn/)和市创业就业服中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同步录入金保工程、省级就业一体化信息系统。

3.用人单位严格落实月度考勤、一人一档人员档案、月度自查制度,完整考勤台账作为每月补贴申报必备材料。

(七)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内若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一年内出现空缺,按照招聘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标准1910/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试用期开始发放。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

五、相关说明

1.本次招聘报名、面试、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在岗全过程,报名人员弄虚作假、承诺书信息不实者,直接取消聘用资格,并依规追缴违规领取补贴、追究相关责任;

2.用人单位每月开展在岗人员资格自查,存在空岗、违规兼职、企业任职、超期在岗等问题立即终止用工、停报补贴并上报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政策执行。

附件1同江市2026年第二批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附件2同江市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

附件3公益性岗位人员身份核查流程

附件4同江市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就业及从业状态书面承诺书


同江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6813

相关附件:

监审:何柏山

审核:徐春临

编辑:杜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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