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怀周因保管不善,将同建乡字第147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注销,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申请人:李怀周
同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6日
监审:刘丹
审核:张晓玉
编辑:董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