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佳人社发〔2023〕24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黑财规〔2026〕6号)文件规定,现将2026年7月份拟发公益性(包括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9日(5个工作日),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同江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实名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454-2912569
同江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8月3日
监审:何柏山
审核:徐春临
编辑:杜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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