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我单位组织开展了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评审工作,对递交报名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了综合评分,并经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确定黑龙江沐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中选机构。
本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454-2922806
邮箱:tjsjtjbgs@126.com
地址:同江市友谊路57号
特此公示。
监审:何建松
审核:陈强
编辑:谢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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