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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富强不动产证遗失声明

日期:2026-07-30 15:04 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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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富强因保管不善,将黑(2018)同江市不动产权第00058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注销,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申请人:吴富强

      同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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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刘丹

审核:张晓玉

编辑:白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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