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富强因保管不善,将黑(2018)同江市不动产权第00058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注销,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申请人:吴富强
同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30日
监审:刘丹
审核:张晓玉
编辑:白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