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
问题整改公示
我市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参照《关于开展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底数不清,未制定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搅拌站建设布点方案,导致预拌混凝土行业无序发展,在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情况下违法经营、违法占地等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摸清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底数,整治违法经营生产乱象,健全多部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行业绿色规范运营。
三、整改措施:开展全市摸排梳理企业信息,建立行业监管台账并实行动态更新调整;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从严查处无证生产、违规占地等突出问题,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落实日常巡查管控,完善行业监管制度,持续巩固整治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联合各乡镇、农场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排查行动,实时更新企业运营现状数据;强化管理规范发展,2025年3月,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加强同江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的通知》,并组织工作人员对房屋市政项目开展专项排查,从源头把控,全力保障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深化整治形成合力,为切实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同江市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凝聚整治合力,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五、公示时间: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同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4-2901905
八、受理地址:同江市友谊路东段环保大厦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同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同江市人民政府2026年7月7日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
问题整改公示
我市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参照《关于开展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佳木斯市污水管网错接混接、缺陷整改完成率低,存在管网缺陷2156处,有9处错接混接未修复完成,有21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无污水收集管网。
二、整改目标:完成已发现的管网缺陷、混接错接整改。
三、整改措施:统筹实施雨污分流、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投入专项资金推进排水管道新建改造,分批次整改管网缺陷、修复错接混接点位;建立管网长效管护机制,加密日常巡检频次,常态化开展清淤维修,压实管护责任防止问题反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我市市政排水管网结构性、功能性缺陷问题共计1748处,截止2026年4月已通过同江市城镇排水管网更新及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同江市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同江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等,全部完成整改。后续我市将持续强化市政管网常态化管护,加大日常巡检频次,定期开展管道清淤疏通、设施养护维修,压实管护责任,巩固整改成效,保障排水设施稳定运行。
五、公示时间: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同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4-2901905
八、受理地址:同江市友谊路东段环保大厦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同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同江市人民政府2026年7月7日
监审:李铁柱
审核:施继航
编辑:李征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