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永军因保管不善,将洪房私字第931号房屋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同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5日
监审:邵微
审核:邵微
编辑:邵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