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同江市不动产登记大厅
联系方式:04542968625
1.权利人:张海龙
不动产权利类型: 首次登记
不动产坐落:同江市金川乡金珠村金辉屯
不动产面积:112平方米
用途:住宅
2.权利人:刘爱林
不动产权利类型: 首次登记
不动产坐落:同江市金川乡金珠村金辉屯
不动产面积:126平方米
用途:住宅
3.权利人:王保金
不动产权利类型: 首次登记
不动产坐落:同江市青河镇永发村
不动产面积:65.9平方米
用途:宅基地
4.权利人:徐贵文
不动产权利类型: 首次登记
不动产坐落:同江市临江镇富裕村
不动产面积:61.75平方米
用途:宅基地
同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07日
监审:刘丹
审核:张晓玉
编辑:董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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