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同江市不动产登记大厅
联系方式:04542968625
1.权利人:刘永顺
不动产权利类型: 首次登记
不动产坐落:金川乡金珠村金辉屯
不动产面积:63.38平方米
用途:住宅
2.权利人:孟祥远
不动产权利类型: 首次登记
不动产坐落:金川乡金珠村
不动产面积:50.95平方米
用途:住宅
3.权利人:张双
不动产权利类型: 首次登记
不动产坐落:金川乡金珠村
不动产面积:65平方米
用途:住宅
4.权利人:王玉民
不动产权利类型: 首次登记
不动产坐落:金川乡金珠村
不动产面积:56.92平方米
用途:住宅
5.权利人:李红岩
不动产权利类型: 首次登记
不动产坐落:金川乡金珠村
不动产面积:96平方米
用途:住宅
6.权利人:陈信友
不动产权利类型: 首次登记
不动产坐落:金川乡金珠村
不动产面积:52.10平方米
用途:住宅
7.权利人:陈艳腾
不动产权利类型: 首次登记
不动产坐落:金川乡金珠村
不动产面积:41.25平方米
用途:住宅
同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29日
监审:刘丹
审核:张晓玉
编辑:董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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