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提高招标工作效率,确保招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我单位拟通过公开方式择优选择即将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我单位相关招标代理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1.服务时间:自该项目开始至结束
2.服务内容:该项目的组织招标代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拟定招标文件,发布公告,处理项目开展中的质疑(如有),组织开标,发放中标通知书,项目归档等。
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交通运输局。
4.其他:具体代理项目以实际委托为主。服务期间,如发生损害本单位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且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该招标机构自行承担。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已在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中登记(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分网查询核实),登记信息真实、有效;
3. 拥有不少于5名且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能够熟练编制采购文件、组织采购活动的专职从业人员,提供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专业证书(中级职称以上优先);
4. 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拥有符合省级标准的开标、评标场地,配备完整的录音、录像、监控设备,能够实现开标、评标全过程录音录像;
5. 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能够规范开展代理业务;
6. 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材料
1.招标代理机构选聘报名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声明、企业基本信息、核心资质信息、专职从业人员概况、业绩概况、服务承诺),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格式自拟);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近1年内承担过交通行业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代理业务,提供至少3项同类型(如项目建设、公路养护、运输服务、信息化等)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同江市本地业绩优先。
5.公司人员构成、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详细的代理方案、服务承诺及收费标准说明(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或声明函(加盖公章);
8.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9.其他有利于评审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1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13日9时起至2026年3月13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电子版扫描PDF格式发至邮箱(需提交材料清单,按格式和文件名称备注),同步封装纸质版在3个自然日内邮寄至同江市交通运输局以备留存;
3.联系人:腾先生
电话:0454-2922805
地址:同江市友谊路57号
五、评选办法
1.我单位将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通过资格审查的机构,将进入综合评审环节,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条件、业绩经验、服务方案、收费标准、企业信誉等,以上均符合标准的且排名一致的,本着节约原则按照报价最低排名;
3.最终择优选定2家招标代理机构,并予以公示。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2.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材料不予退还;
3.我单位对本次选聘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4.对结果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我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需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我单位在收到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特此公告
同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12日
监审:何建松
审核:陈强
编辑:腾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