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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长征遗失声明

日期:2026-03-19 09:15 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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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长征因保管不善,将2008001335号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同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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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刘丹

审核:张晓玉

编辑:董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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