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训、许翠玲遗失声明
周文训、许翠玲保管不善,将前进房私字第5021830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原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同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前进农场
2026年2月3日
监审:周航宇
审核:吕凡丽
编辑:齐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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