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更好地落实社会养老保险、大额医疗保险补贴政策,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黑财规〔2024〕11号)、《关于确定全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334号)相关规定,拟开展我市2025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5年12月29日——2026年2月28日 二、补贴对象和条件 1.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女性年满45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5周岁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要求上述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1〕509号)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且2025年度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身份证年龄与档案不符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按省人社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养老保险补贴每人每月183元,全年2196元;大额医疗保险补贴全年定额1010元。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人员(以身份证为准)从出生下个月份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四、补贴原则 1.社保和医保缴费必须是在当年年度内缴费,跨年缴费和补缴陈欠费的不予返还补贴,不予办理。 2.社会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每年只能同时申报一次,单独提供医疗保险票据不予受理。 五、提交材料 1.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2份(复印件上标注好两个电话号码)。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没有此证的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二寸蓝底照片2张)。 3.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份(A4纸)(确保激活金融账户,可以正常取款)。 4.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医疗保险缴费明细2份。 5.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明》1份。 6.个人诚信承诺书1份(需本人签字按指纹)。 7.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2份。 8.申报如需代领,提交委托书(委托书需委托人签字按指纹),同时需提交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下列人员不享受社保补贴 1.本人是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含参与企业经营、企业任职等)。 2.本人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及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待遇。 3.本人领取失业金待遇期间。 4.本人享受“创业两补”政策期间。 5.本人企业职工在职缴费、在职参加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6.土地持有者。 七、注意事项 1.补贴申请人的社会保险关系不在同江本地的,到其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申请补贴,同江市不予受理。 2.个人承诺书、电子营业执照截图务必真实有效,如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获取补贴的,一经查实追回补贴款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身份证年龄与档案不符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八、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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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劳动保障工作站 |
咨询电话 |
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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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繁华社区 |
2907010 |
老农机局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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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兴旺社区 |
2907011 |
泰之源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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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和平社区 |
2907012 |
社区工委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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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永庆社区 |
2907013 |
景馨小区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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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文采社区 |
2907019 |
北拓小区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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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群利社区 |
2907015 |
慧福小镇北门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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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东方社区 |
2907016 |
凯悦家园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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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长发社区 |
2907017 |
东都新城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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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长安社区 |
2907018 |
南悦新城南门北侧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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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富民社区 |
2907020 |
诗兰雅苑西大门北门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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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洪河农场 |
15145444377 |
艺体馆三楼市场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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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浓江农场 |
18946444863 |
市场管理所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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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鸭绿河农场 |
15140087722 |
社区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01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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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前进农场 |
15046447070 |
市场管理所一楼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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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青龙山农场 |
13512666628 |
市场管理所一楼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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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勤得利农场 |
18946445797 |
市场管理所三楼右侧 |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若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导致无法享受普惠政策,金保系统将无法补办任何手续,所产生的不良结果需由居民本人自行承担,请大家予以重视并烦请各位居民相互转告。
同江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 29 日
监审:何柏山
审核:陈亚东
编辑:杜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