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同江市不动产登记大厅
联系方式:04542968625
权利人:郑尚军
不动产权利类型:首次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坐落:东区畜牧场二分场000001
不动产面积:95.4
用途:住宅
同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9日
监审:刘丹
审核:张晓玉
编辑: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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