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镇汛期洪水逐步消退,因洪水淤泥带毒、环境污染、畜禽抵抗力下降、病死畜禽遗留、炭疽坟被冲刷、布病污染扩散等突出风险,杜绝灾后次生动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发生,保障全镇畜禽养殖业稳定发展、守护群众身心健康,现向全镇广大养殖户、全体村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守管控规定,全域禁止临江临水放牧
严格落实禁牧管控,所有畜禽全部改为舍饲圈养或远离江河、沟渠、水源保护地外放牧,洪水退水后,全镇所有低洼潮湿区域、松花江沿江地带、河道两岸、过水草地、炭疽坟周边区域实行全域严格禁牧,严禁牛羊等草食畜禽进入上述区域放牧、采食杂草、饮用滩涂积水,严禁沿江割草饲喂。
二、及时清淤积水与污染物,全面开展消毒灭源
采取全覆盖、无死角、常态化"消杀原则,全力开展灾后动物防疫消杀工作。各养殖户要立即清理受潮霉变饲料、腐烂垫料、洪水浸泡粪污、垃圾杂物;所有清理污染物要消毒后规范处置,对养殖圈舍、内外场地、养殖用具,饮水水源进行反复消毒,重点对潮湿阴暗积水残留、粪便堆积的重点区域加大消杀频次。未受淹的重点养殖场所每周至少2次预防性消毒,同时做好养殖场周边环境、排水沟渠、公共场地的配合消杀工作,有效杀灭环境中残留病菌,彻底阻断疫病传播途径。
三、坚持安全规范,集中无害化处理死亡畜禽
坚持"快字当头、安全为要、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原则,及时规范处理因灾死亡畜禽。彻底打捞洪水遗留死亡畜禽,做到应收尽收,不留盲区。所有病死畜禽采用双层防渗袋密封包裹,严禁移动、私自解剖,发现后及时上报。养殖户要每日观察牛羊、家禽健康状况,若出现精神萎靡、拉稀、发热、不明死亡等异常情况,立刻上报,全程严格执行病死畜禽“五不准一处理”规定,规范处理。
四、科学规范饲养,落实免疫措施
科学的饲养管理是帮助畜禽渡过应激期、减少次生损失的关键,要着力改善养殖环境,增强畜禽免疫力,控制继发感染。对圈舍要加强通风,尽快排出积湿,将相对湿度控制在70%以下,及时清理粪便污水,保持干燥清洁;彻底冲洗消毒饮水管线,保障饮水安全,严禁饲喂泡水、霉变饲料。及时淘汰体弱、伤残、无治疗价值畜禽,达标畜禽适时出栏,合理降低饲养密度,减少疫病感染风险。重点针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炭疽、布病重大动物疫病开展补强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死角,筑牢灾后防疫屏障。
监审:李双路
审核:刘芳同
编辑: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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