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5月6日至5月1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卫垦村、渔业村进行了巡察。2025年7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街津口赫哲族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街津口赫哲族乡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摆在首位,积极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督促整改。对反馈的全部问题具体细化,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整改清单“销号”制度,确保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切实做到把问题认领下来,把思想统一起来,把任务分解下去,把压力传导到位,加快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到责任到位、分工明确、保质完成,不断推动整改成果落细落靠、走深走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边民补贴审核把关。追缴违规领取款项,对已查实的违规领取边民补贴问题,依规依法启动资金追缴程序,追缴结果及时向上级组织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强化政策学习与解读,系统、深入地重新学习《关于我省边民补助资金(2018年度)发放相关问题的说明》,重点围绕补贴对象资格认定条件、动态管理要求、审核责任与纪律进行专题培训,确保准确掌握政策精髓和操作规范,常态化、通俗化地向全体边民宣传补贴政策内容、申请条件、发放流程及违规领取后果,提升政策透明度。
(二)加强产业项目规范管理。深刻认识公开招投标的重要性,扎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街津口赫哲族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逐一学习收入管理规定、资金管理、村级财务工作流程、报账时限、监督与处罚规定、严格控制非生产开支等内容并严格执行,通过规范平台发布信息、接收投标、组织评标,加强项目材料审核、校对把关及自检自查,确保过程公开透明。加强村级产业项目管理,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巡察制度及应急联络通讯录,专人定时检查设施设备,及时化解风险隐患。
(三)加强村级固定资产管理。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联系专业机构维修,开展专题培训,学习设备维护保养知识,明确使用流程、日常维护、应急处理等规范,加强责任意识教育,提高管理人员责任心。同时,逐一盘点固定资产实物并与台账仔细核对,加强固定资产规范操作,健全完善相关操作管理手册、操作管理制度、日常维护规范、应急处理流程等制度机制,并发放给操作人员学习。针对拖欠租金等问题,组织村“两委”成员积极主动对接相关企业并下发拖欠租金告知单,维护好村集体和村民利益。
(四)加强村级财务审核监管。针对缺少经手人签字、缺少相关手续等问题,先后补齐记账凭证、同江农商银行进账单(回单)、黑龙江增值税普通发票、工票等,逐一核实后做到手续完备、账实相符,及时补齐经手人签字。组织学习《兴边富民资金管理规定》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逐一学习收入管理规定、资金管理、村级财务工作流程、报账时限、监督与处罚规定、严格控制非生产开支等内容以及资金用途、资金分配、资金管理职责、资金使用要求等内容并严格执行。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明确规定业务经办人与审核人不得由同一人担任,堵塞管理漏洞。
(五)加强“清化收”收缴规范。针对“清化收”多收少收情况立即开展核实整改,坚决避免村民和集体利益受损问题。组织学习《同江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意见》,深刻学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账务管理、资产管理、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村投公司管理、“清化收”管理、强化规范管理等内容并严格执行,确保不发生此类问题。
(六)加强“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坚决做到兴边富民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前充分沟通,公示公开及时透明,同时组织村书记、村会计、村理财小组签订承诺书,严格按照《街津口赫哲族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开展工作,将民主议事制度执行落到实处。
(七)加强抵边村工作部署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边疆治理的重要论述,将抵边村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边疆治理支部贯彻落实措施,制定系统宣传计划,村“两委”成员分片包户负责所包片区的政策宣传和答疑,利用好村民大会、宣传栏、微信群等宣传方式,提升群众对兴边富民政策的知晓度。加强边境地区基础设施维护,做好日常管理修缮,落实各项边境生态环境保护举措,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边民生产生活的幸福感、满意度。丰富民族传承活动形式,邀请非遗传承人进行授课,营造浓厚氛围。
(八)加强村级债务化解清偿。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建立债务、债权、合同等分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多渠道化解存量债务,通过盘活闲置资产、清理不规范合同,实现债务化解,同时强化监督与制度约束,建立债务预警机制,严控新增不良债务,并将化债与集体经济发展相结合,增强村集体“造血”功能。
三、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4-2985112;邮政信箱: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阿真巷3号中共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委员会;邮政编码:156425;电子邮箱:lxy13945407065@163.com。
中共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委员会
2026年4月3日
监审:蒋丽丽
审核:李鑫洋
编辑:于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