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2-08 09:16

来源:政府办公室


为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升救灾救助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处置保障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同江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编制本预案。同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预案》制定背景

面对新时代新的形式和任务,救灾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现需调整灾害救助应对的程序和措施,强化灾害救助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支持。进一步明确灾害救援的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响应应对措施,更好的满足受灾群众救助的期待和需求。

二、预案》制定依据

根据《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黑政办规〔20241),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预案》主要内容

同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文件共分为八个部分,内容丰富、明确,体系完备。

《预案》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本预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原则。并参照省预案编制,通过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救助体系及运行机制,提高应急救援保障工作效能。最大程度上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预案》第二部分明确组织指挥体系。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为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由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地方的沟通联络、政策协调、信息通报等,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和措施。

《预案》第三部分为灾害救助准备。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各相关单位及时报送的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采取加强值守、救灾物资前置、实地考察的等多项救灾准备措施。

《预案》第四部分为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管理局按照省、市关于突发灾害事件信息报送的要求,严格灾情信息报告责任,针对各类灾害,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报送信息准确、及时、全面。规范灾情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

《预案》第五部为市级应急响应。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灾害救助工作需要等因素,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响应级别最高。明确各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程序及响应措施。

《预案》第六部为灾后救助。主要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3个方面,确保人民灾后生活能够得到保证,快速恢复正轨。

《预案》第七部为保证措施主要从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这8个方面对自然灾害救助方式进行了细化的要求,细化各部门、各单位责任,科学应对自然灾害。

《预案》第八部为附则。()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高温、雪灾、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本预案严格落实任务要求,对在灾害救助过程中表现突出、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预案由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预案实施过程中,应急管理局应当结合重大自然灾害应对处置情况,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复盘、评估,并根据灾害救助工作需要及时修订完善。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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