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3 14:56
来源:教育局
同政函〔2024〕134号
同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
自查情况的报告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对照佳木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的通知(佳政教督办〔2024〕2号),同江市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成立由分管教育的副市长为组长的自查自评工作专班,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照佳木斯市下发的《2024年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的通知中22项工作29点评价要素逐一查摆对标,对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评,确保评价指标落实落靠。
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 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发展同江教育事业,在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充分体现教育强市战略,2023年投资3606万元建设同江市第二、第四、第五小学附属教学楼,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强化教育对俄交流,加强职业技术教育融合,推动对俄人才定向培养,深化中俄研学对接,推动打造中俄研学基地,为“开放的教育、活力的教育”注入动能;将“严格执行错峰上下学,开放城区5所学校第二出入口”纳入到政府民生实事中,减少校园周边交通压力,确保了学生有序出行。
(二)教育经费保障
2.同江市教育系统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2022年金额为26,060.69万元,2023年金额为30,298.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37.79万元,增长16.26%。整体呈增长趋势。
学前教育2022年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为12,514.37元,2023年为12,530.64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27元,增长0.13%;
小学教育2022年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为13,440.68元,2023年为14,918.69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78.01元,增长11.00%;
初中教育2022年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为10,255.06元,2023年为11,224.45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69.39元,增长9.45%;
高中教育2022年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为11,641.60元,2023年为11,990.85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9.25元,增长3.00%;
中等职业教育2022年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为31,631.16元,2023年为33,161.2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30.04元,增长4.84%。
2024年第一季度,同江市教育系统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总额为28896万元第三季度支出数为8006万元,支出比为27.71%。
2024年第二季度,同江市教育系统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总额为28896万元第三季度支出数为14746万元,支出比为51.03%。
3.同江市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教育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2023〕10号)文件相关规定,对同江市教育领域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教师队伍建设及教师补助资金等各项专项资金按照相应比例足额匹配,农垦学校校舍供热费由财政局直接拨款至农垦学校,其余学校校舍供热费直接由财政局支付。
(三)基础教育
4.五月份省督导组通过实地踏查和相关数据、材料的核验,我市顺利通过省级评估验收。
5.我市2023年法表数据,全市在园幼儿人数为2959人,全市公办幼儿园人数为1835人,全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62.01%。
6.我市幼儿园园务管理规范、资质健全、管理规范、收费合理,布局规划科学合理。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幼儿图书数量达到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各园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指导,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合理设计一日生活,严禁“小学化”倾向。
7.按照2023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计划,2023年招聘特岗教师40人,人才引进16人,省属公费师范生10人,进一步优化了教师队伍结构。2023年投资3606万元建设同江市第二、第四、第五小学附属教学楼,有效解决音美教室不达标问题,进一步推动了我市义务教育向优质发展的步伐。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待国家抽检后有序开展。
8.同江市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现有5所小学、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5所乡镇教学点、两所初中,1所特殊教育学校。人口集中的城镇地区学位充足,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争取改薄、校安等中央资金进行同江市青河镇中心校危房改造项目、同江市三村二村小学屋面维修工程等17个项目,现已全部完成,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
9.同江市教育系统科级干部及教师开展了对118名留守儿童的“一对一”帮扶计划,全面支持留守儿童在学习和生活上的需求;同江市随迁子女共计2444人,全部安置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到100%;2023年同江市义务教育持续巩固了零辍学工作成果,目前我市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100%(含流动),未发现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学生。
10.同江市教育局按照《佳木斯市义务教育课程实施方案》佳教通〔2022〕40号的通知要求,开齐、开足、开好音体美劳课程;严格落实《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采取“作业+X”模式全面推行课后服务,每天学生自主选择参加兴趣小组或社团,活动的时间不低于总时长的40%。
11.我市建立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坚持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丰富的心理健康月活动。
12.同江市第一中学严格按照教育部2020年发布的《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要求,开齐各类课程,开足规定课时,并按时对学生课程完成情况进行学分认定。
13.同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协同同江市教育局开展了辖区专门教育及专门矫治教育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同江市所有校园辖区内,2024年至今,无学生有严重不良行为,同时各学校聘任法制校长,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学生法律意识。
14.由教育局牵头,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旅局、工信局等部门联合抽查全市自习室、托管班、艺术类培训机构、原学科类培训机构校址和前期摸排有学科类培训可疑的隐蔽场所,校外培训行为治理成效显著。
15.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佳木斯市政策,参照周边市县收费标准,确定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每生5.00元/小时。科学规范管理经费使用,课后服务收费纳入学校财务收支核算,按规定开支。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
16.同江市各中小学校、职业中学,分别接入100至300M光纤,多媒体教室占学校教室总数100%,录播教室各中小学及职教中学最少一间,完全可以开展“三个课堂”教学。软件上同江市把国家中小教育智慧平台应用做为开展信息工作的核心,参加国家、省及地市级教研培训,同时也是同江市教育资源的互融共通数字平台。
17.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精神,形成由政府主导,家庭尽责、学校支持、社会参与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实现家校社三方有效联动,引导全社会达成协同育人共识。并发挥媒体作用,广泛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和正确家庭教育方法,我市家庭教育活动多次在新华社、中新网、黑龙江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
(四)职业教育
18.为加快推进产教融合,同江市职教中心积极发挥财会专业优势,与北京东大正保厦门网中网软件有限公司合作打造会计产业学院。会计产业学院投入使用后将依托智能财务共享中心、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资源与互动教学平台等专属平台,嵌入企业真账,进行中小微企业账务处理,满足大规模学生在线真账实训的需要,提升我市外贸产业结算服务水平、降低商贸企业运营成本,推动教育链和产业链无缝链接。目前,会计产业学院已完成建设,预计8月中旬投入使用。
(五)教师队伍建设
19.同江市义务教育学校24所,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1443人,年均工资83696.8元。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确保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足额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所属2所公办幼儿园,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二类预算单位。做到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在职在编教职工发放工资、缴纳住房公积金及各项保险。非在编教职工工资执行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非在编教职工工资发放及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由劳务派遣第三方负责。
20.同江市现普通高中编制数199个,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数1564个。为有效解决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结构性缺编问题,2023年为义务教育学校增加编制共8个。
2022年9月后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公办幼儿园共2所,其中,实验幼儿园编制数52,实有人数50;第二实验幼儿园编制数40,实有人数34,编制落实率为89%,剩余空编计划2025年招聘完成。29所中小学校共配备专职校医6名、保健教师23名、心理健康教师37名、音乐教师65名、体育教师110名、美术教师82人、劳动教育教师58名。所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均已配齐保健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
21.同江市教育局在2023年度下学期下发,关于转发《黑龙江省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指导性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并要求学校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组织开展一次教师全员师德师风考试,将考试结果存入师德档案。同江市教育局表彰师德先进个人13名,优秀教师25名,优秀教育工作者40名,师德先进集体5个单位。
22.同江市教师进修学校平台编制数28人,编制内实有人数24人。现有专职教研员15人,兼职教研员12人,共有10个学科教研员,配有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研员一人。全面落实教育培训经费,教育培训机构2023、2024年培训专项经费共计43万;启动了春季学期第一轮“推门课”活动。共组织14名教研人员深入全市中小学进行听课指导,平均每人听课50节,指导专职教师300余人,所听学科15科。为广大教师提供了宝贵的教学反馈和建议。
(六)教育评价改革
23.依据佳木斯市教育局关于《佳木斯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方案》,我局通过组织学习、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落实整改。开展教育评价改革负面清单文件清理及对照文件建立并完善教育评价负面清单问题监督机制。各学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标对表,坚决落实教育评价改革各项任务,对违反教育评价改革精神尤其是“十不得一严禁”负面清单的各种做法规定,坚决纠正,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七)学生体质健康
24.同江市各学校确保学生每天阳光下校内体育锻炼不少于两小时。深化体教融合,整合青少年体育赛事,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青少年雪地足球三级联赛分为校内级、县区级、市地级决赛。同江市各学校高度重视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复核工作,以复核工作为契机,树立校园足球教育教学工作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我市校园足球整体高质量发展。
25.我市每学期学生健康体检一次,每年两次。各学校为每名学生建立一份健康电子档案,根据健康状况,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做到早监测、早预警、早发现、早干预。如今建档率已达100%,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体质健康训练及测试方案、计划,按照方案和计划逐步实施,切实发挥“以测促练”的作用。同江市各学校积极开展近视的防治及对轻中度近视的矫正工作,指导学生采用眼药水滴眼或视力按摩器等方式治疗近视。2024年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率为58.22%。
(八)校园安全
26.教育局致力于全面构建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深入贯彻《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确保各项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监督部门强化检查指导力度,定期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即查即改,形成闭环管理机制。通过不懈努力,本年度教育系统未发生安全事件,切实保障了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与教育秩序稳定。
27.教育局在推进校园安全责任落实方面,始终秉持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全力构建校园安全防护网。我们不仅将校园安全责任层层分解,确保责任到人,还建立健全了双重预防机制,通过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实现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在人员配置上,我们严格按照标准配备了校园专职安全工作人员,他们专业能力强、责任心强,为校园安全筑起了一道坚实的防线。同时,我们注重提升师生的安全素养,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欺凌等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活动。这些活动不仅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还提高了他们在面对突发事件时的防灾自救能力,为创建平安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8.教育局始终将校园食品安全视为头等大事,全力推进食品安全责任的有效落实。我们已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从源头到餐桌的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把控。学校食堂、校外配餐及食材供应等关键环节,已全面纳入黑龙江省学生健康管理平台的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实现了全程信息化监管,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加工过程可监控、食品质量可保障。所辖区域未发生一起校园食品安全事故,有效保障了广大师生的饮食健康与安全。
(九)2023年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9.按照《佳木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同江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办意见的函》文件要求,我市对反馈的问题进行逐条逐项解剖,认真研究对策,推进整改落实。截止到目前,2023年政府履职反馈的问题,我市基本完成整改任务。
三、主要工作成效
(一)实施铸魂育人行动,立德树人内涵发展。坚持五育并举,持续推进“育德、启智、健体、尚美、乐劳”五大育人工程,全面开展爱家乡主题教育活动,印发爱家乡口袋书1.5万份,广大学生爱家乡意识明显增强。成立全市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指导小组,打造课内课外相贯通、教学实践相衔接的“大思政课”,建立思政课实践教育基地7个。坚持以研促学,大力开展爱国教育、国际研学等五大领域研学活动,活动参与学生数2万余人次,青少年活动中心获“中小学生劳动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荣誉称号。组织摄影、陶艺、剪纸、艺术展演等文化活动30余次,举办全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乒乓球赛等活动10余次,有效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第一中学手球队荣获黑龙江省第二届中学生手球锦标赛一等奖,第四小学获佳市级足球比赛冠军。
(二)实施育德培能行动,强师建设步伐坚实。充分发挥名师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打造佳市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2名,评选同江市江城名师10名,建成“三名”工作室2个,有效带动教师整体育人能力稳步提升。贯彻落实“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培计划”项目,实现一线教师培训全覆盖,先后在黑龙江省边境县教师能力素养提升‘三年会战’项目启动会、边境地区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推进会议作典型发言。
(三)实施改革破题行动,教育发展更具活力。高质量完成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六项任务,扎实开展“校内作业负担专项整治”行动,创新分层作业及形式,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参与度100%。全力开展校外专项整治,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8次,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建立教师交流制度,出台《教师选调工作方案》,统筹开展城乡教师轮岗交流,全年完成编制调整117个,通过人才引进、事业招聘等方式招录教师114名。
(四)实施安全守护行动,教育事业和谐稳定。扎实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完成校园封闭式管理目标,各校门口防冲撞隔离栏设置、校园专职保安员的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均达100%。强化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43余项,累计开展消防演练、地震逃生、应急疏散等安全实践和教育宣传活动150余场。
四、存在的不足及解决措施
对照《2024年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主要问题体现在学生体质健康未达到国家达标优良率50%的标准,需持续推进达标建设。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加大整改力度,重点做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干预,加强和改进艺体工作,多渠道开展运动项目,提高中小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优良率。
下一阶段,我市将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发展教育事业的各项决策部署,继续强化教育保障,全面履行教育职责,着力补齐各级各类教育短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全市教育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为同江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同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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