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6 09:46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同政发〔2024〕11号
同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同江市乡镇、街道、社区管委会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深化能力作风建设中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黑办发〔2024〕7号)和《关于公布〈佳木斯市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佳环办发〔2024〕6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十届三十四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同江市乡镇、街道、社区管委会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4年版)》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同江市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4年版)》
2.《同江市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4年版)》
3.《同江市社区管委会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4年版(试行)》
同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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