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同江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10 15:54

来源:政府办公室

关于《同江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随着同江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合同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政府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减少法律纠纷,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佳木斯市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备案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同江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二、目的意义

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政府合同管理,确保政府合同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通过明确政府合同的定义、范围、管理体制、订立与履行程序以及法律责任等,为政府合同的全过程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研判过程

在制定本办法的过程中,同江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和论证。通过收集和分析其他地市政府合同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同江市本地实际情况,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了本办法。

四、主要内容

1、明确政府合同定义与范围详细界定了政府合同的概念和范围,包括各类涉及国有资产、自然资源、财政资金使用等的合同类型。

2、实行承办单位负责制明确了政府合同的承办单位及其职责,确保政府合同管理的责任到人。

3、强化合法性审查建立了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合同不得订立,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4、规范订立与履行程序规定了政府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程序,确保政府合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5、加强档案管理要求承办单位负责政府合同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与保管,便于后续查阅和审计。

五、理解难点

政府合同涉及的法律条款较多,需要承办人员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才能准确理解和适用。同时,政府合同在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如信用风险、履约风险等,需要承办单位具备较强的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六、措施要求

定期对承办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合同管理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政府合同管理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府合同订立、履行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府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确保政府合同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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