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9 15:04
来源:教育局
尊敬的家长朋友、亲爱的同学们:
2024年暑假期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工作久久为功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佳木斯市2024年暑期校外培训“监管护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严防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非学科类违规培训,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让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充实美好的假期,同江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对全市学生及家长下发一封信。
一、树立正确的教育观
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参加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开展的学科类培训,不参加各种“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研学”“家教”“衔接班”“活动营”“托管写作业”等隐形变异的学科类违规培训;不参加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组织的学科培训;不参加线上学科类培训;不参加在职教师的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班,抵制和拒绝在职教师推荐、诱导或暗示的违规补课行为。引导孩子培养自主学习能力,提高学习质量,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过重的学业负担,尽可能地让孩子保证充足的休息。选择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时,充分尊重孩子意愿,不脱离孩子成长实际,不盲目跟风从众,尽量减轻参与校外培训给孩子带来的压力。
二、理性选择资质合格的培训机构
建议为孩子选择证照齐全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无证教育机构由于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达不到办学所应具备的场地、师资、安全、资产等相关条件,缺乏监管,机构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一旦发生费用纠纷维权无法保障,因此提醒各位家长一定要高度重视,坚持安全第一,不要盲目相信机构或者个人的招生广告和口头承诺,远离证照不全的机构。
家长在为孩子选择时要注意托管班、自习室、看护班的时候,要注意该场所的消防安全是否合格,看护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若发生意外孩子是否能安全撤离,无论何时,要把孩子的身心安全摆在首要位置。
三、规范交纳培训费用
家长朋友在交费时务必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将学费交纳至该培训机构第三方资金监管账户,在监管账户内进行购课消课,有效规避退费风险。收费情况分为两种,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收取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按课时收费的,不得早于本门科目剩余20课时或新课开始前1个月收取费用,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家长朋友们在交纳费用时不要被培训机构的优惠承诺诱导,不要一次性支付超过5000元的大额费用。在确定交纳培训费用前,务必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 年修订版),并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参与校外行为监督
请您自觉做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抵制者和监督者,不要主动联系在职教师为孩子进行补课,也不要参加其他人员组织的在职教师补课,还要敢于拒绝在职教师强迫、诱导或暗示孩子参加补课的行为。如您发现有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可直接向市教育局反映,相关部门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与广大家长共同督导在职教师严格自律、廉洁从教。
监督培训机构是否落实规范办学行为的具体要求。按照“双减”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任何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机构禁止聘用在职教师。现阶段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全部压减为零,家长朋友们如果发现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或者以托管班、自习室、研学、教育咨询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请及时与属地教育部门进行反馈。若发现艺术、体育、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存在违规培训行为的,请与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反馈。
五、自觉抵制参加违规竞赛
竞赛项目凡未列入教育部公布的《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后附名单内容)的均属违规举办的“黑竞赛”。某些公司和个人通过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散布“考试获奖,助力升学”谣言、贩卖焦虑、非法敛财,属违法违规行为,不仅加重学生负担、损害孩子身心健康,而且涉嫌诈骗。希望广大学生和家长提高防范意识,理性看待参加竞赛的意义和价值,共同抵制违法违规“黑竞赛”。
同江市教育局:0454-2936592
同江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0454-2916895
同江市工业信息科技局:0454-2975137
同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454-2967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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