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招牌安全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4-05-08 09:00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春季以来大风天气增多容易造成户外牌匾和墙皮脱落,为推进城管春季安全生产工作,消除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存在的安全隐患,城管执法大队温馨提示广大市民朋友们:在大风天气外出时务必注意出行安全,远离高空户外广告、招牌、灯箱大风天气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下面逗留、避风,同时要小心高空坠落物,做好自身安全防护。若发现有未经审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广告牌可向城管执法大队相关部门提供线索,拨打0454-2928110进行反映,我们共同维护良好、安全的城市运行秩序。

同时,城管执法大队也向户外广告和招牌产权单位(人)发出倡议:

请未经审批或审批到期的户外广告和招牌产权单位(人)自行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拒不整改的,属地城管部门将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九款规定,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请已经审批的户外广告和招牌产权单位(人)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对户外大型广告、落地广告、电子屏、招牌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及时采取加固或拆除措施,全面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检查设施的结构是否安全。如发现有松动、锈蚀、龟裂和风化等现象应及时进行加固、除锈、修复和新涂装,对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组织拆除;

2.检查设施的构件连接点(焊缝、螺栓)是否安全。发现节点松动或焊缝有裂,应及时加固、修复和重新焊接;

3.检查设施电路设备是否安全。对各类亮化设施、照明灯具供电线路、控制设备及其防雷、防漏电接地等装置进行检查,一旦出现损坏和异常应立即修复;

4.检查设施整体形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破损、陈旧和闲置(空白)的广告设施要及时进行更换和加固,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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