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2-05 14:40

来源:政府办公室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20232月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在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推进会议提出要求,同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同江市财政局结合同江实际,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黑发〔2016〕1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目的意义

为规范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以下简称周转金)管理,有效化解劳资纠纷,妥善处置欠薪引起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研判过程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具体实际,多次征求住建、司法、审计等26家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相关市领导意见,同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了《管理办法》,并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同江市财政局进行系统梳理修改,形成讨论稿,并再次征求成员单位意见,经同江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于20242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本办法。

四、主要内容

《同江市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试行)》共分为十九个条款。对周转金的定义、使用场景与对象、账户的设立和监管、批复流程与追偿的直接责任单位做了规定,明确了应急周转金适用的4种情形与应急周转金使用程序,对应急周转金追偿、核销流程规定了统一的申请手续,有效规范了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管理,明确了审计与追责事项与发放与追偿过程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五、政策主要特点

本《办法》从农民工角度出发,能够保障相关务工人员基本利益,适用于同江市内发生欠薪需要动用周转金垫付工资的各类情形,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六、措施要求

加大政策宣传学习力度,定期入企入用人单位进行政策宣讲、召开座谈,加强用人单位对周转金的理解,结合广场宣传讲清农民工应得的基本利益。定期就资金发放流程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周转金运转流畅稳定,同时严格核查监督好周转金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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