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7 15:33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同政调20234

同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同江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同江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江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梁东升   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明海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包 蕾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刘雯雯   市教育局副局长

徐 伟   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副局长

曹树亮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茂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智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铁柱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 智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之键   市商务和口岸局副局长

赵 鑫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申伽奇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颜嘉良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贾琳琳   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局长

霍明来   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喜龙   市税务局副局长

那艳玲   人民银行同江市支行副行长

(二)工作机构

同江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徐明海同志兼任。同江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组成,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根据职务实行自然更替,不再作临时性调整。

(三)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和同江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研究落实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协调解决推进企业上市发展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工作落实。

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梁东升   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肖庆华   市统计局局长

      赫英良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时铃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迟 谦   市委政法委二级主任科员

刘玉龙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袁海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曹树亮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 鹤   市统计局副局长

段 迪   市委编办副主任

陈宪明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智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丽玲   市税务局副局长

李恩国   市商务和口岸局副局长

李桂玲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李东明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 茂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局副局长

赵学友   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副局长

施继航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 强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佳莹   市司法局副局长

曹广余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晓晨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锦成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

杨 欣   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何丽丽   市网格化协调指挥中心主任

田 天   同江海关副关长

张冬林   同江市烟草专卖局副经理

李洪涛   中国邮政集团同江分公司副经理

于恩浦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同江市供电分公司副经理

万振杰   国家统计局同江调查队副队长

(二)工作机构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局长肖庆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统计局一级主任科员刘俊泉、兴华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董静文、繁荣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蔺文静、三村镇党委委员高程程担任。办公室设综合组、业务组、投入产出调查组、宣传组、数据处理组、执法检查组等六个工作组,分别抽调市统计局、乡(镇)和街道统计员具体负责。乡(镇)、街道设立相应的普查机构,在市普查办的指导下,精心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广泛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实施普查工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组成,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根据职务实行自然更替,不再作临时性调整。

(三)责任分工

市统计局负责承担市经济普查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负责制定经济普查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开展普查各项工作;负责普查数据发布和资料开发应用工作;负责做好经济普查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行为。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和协调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能力建设方面的事项;配合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市本级负担经费纳入市直有关部门预算统筹保障;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行政记录资料和其他有关业务资料;配合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涉及经济普查宣传动员方面事项;配合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市委政法委负责协调涉及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等事项;配合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受理并查处阻碍普查员实施调查、侵犯普查员人身安全的行为;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配合地方普查机构开展普查工作。

市委编办负责提供市本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协调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本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行政记录资料和其他有关业务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参与单位清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协助查找单位和反馈查找信息;参与普查数据的审核评估和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配合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全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和相关技术服务;协助开展普查区划分与绘图;配合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市税务局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行政记录资料和其他有关业务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查找单位和反馈查找信息;配合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市商务和口岸局负责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审核;负责提供2023年有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公司基本情况,配合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协助地方普查机构,提供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相关信息资料。

市委统战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烟草专卖局、中国邮政集团同江分公司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各类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审核;配合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同江海关负责按照国务院经普办统一部署组织实施系统内普查工作,提供经济普查所需要的相关数据及资料;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配合地方普查机构开展普查工作。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同江市供电分公司负责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地方普查机构完成经济普查相关工作,提供所属系统单位情况,所有调查单位的用电数据;配合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国家统计局同江调查队负责组织开展国家统计局下达的有关经济普查工作任务;配合完成经济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三、同江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兴煜  市政府副市长

  长:徐 泽  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包 蕾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赵学友  市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副局长

王佳莹  市司法局副局长

曹树亮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智永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 健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艳宾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甘长清  同江海关副关长

颜嘉良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徐 健  市水务局副局长

王绍忠  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施继航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赵昊鹏  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生态办主任

(二)工作机构

同江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局长徐泽同志兼任。同江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组成,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根据职务实行自然更替,不再作临时性调整。

(三)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和同江市委市政府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任务,协调调解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推进工作落实。

 

 

 

                          同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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