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促消费扩内需行动工作方案和2023年同江市消费券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5 08:40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同政办发〔2023〕5号

时效:于2023年12月31日废止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促消费扩内需行动工作方案

2023年同江市消费券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直属有关单位:

《实施促消费扩内需行动工作方案》《2023年同江市消费券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实施促消费扩内需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振消费市场信心,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全面步入正轨,切实把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力量释放出来,把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增强消费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有效激发居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佳木斯市2023年经济首季“开门红”动员会暨经济运行监测调度第一次会议精神,落实《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24号)、《佳木斯市关于促消费扩内需的实施意见》(佳政办规〔2021〕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2023年佳木斯市消费券发放及汽车补贴工作方案》(佳商经发〔2021〕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挖掘我市消费潜力,加快释放我市消费市场潜力,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目标

深入挖掘消费潜力,大力巩固传统消费,加快发展新型消费,着力提升城市消费能力,积极扩大乡村消费潜力,承接办好“爱尚三江”系列促消费活动,协同发力、远近兼顾,推进全市消费品市场平稳发展。

三、开展品牌活动促进消费

(一)特色活动促消费。充分借助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传统消费旺季,开展品牌促销活动,鼓励鑫博、新天地等商贸企业协调品牌方在商超内开展打折、满减等优惠让利活动;开发夜市、美食节、啤酒节等“无中生有”促消费活动,持续促进消费增长,激发和释放居民消费潜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和口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专题活动促消费。开展中俄边境文化季、冰雪节、年货大集等专题促消费活动,在夏秋两季、夜间时段等时间节点建立分时制步行街试点(东北亚广场周边),积极组织、协商放宽摆卖管制、延长营业时间,实施品牌餐饮评选、厨师大赛等利好措施,打造一批集销售、体验、休闲、娱乐等多业态集聚的步行街商圈。(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和口岸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三)助农活动促消费。引导家乐购、东方红等大中型商贸企业以稻米、木耳、中草药、鹿产品、杂粮等我市特色产品为核心,开发我市特色农产品消费品牌,以大集、展销等形式开展促消费活动,拉动城乡经济增长。借助丰收节、赫哲文化节等节会品牌,发挥一乡一品作用,打造我市涉农特色地域经济。(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和口岸局)

(四)电商活动促消费。发挥直播电商、社区电商等新业态在社会消费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商贸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广“线上引流+实体消费”新模式。组织“双十一”“双十二”“网上年货节”等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促消费活动,拓展消费空间。(牵头单位:市商务和口岸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品牌旅游促消费。大力发展旅游经济,积极落实旅行社“引客入市”奖励办法和免除首道门票激励措施,推行涉旅投诉先行赔付机制,促进旅游行业整体开放;推出冰雪旅游文化节、中俄边境文化季、赫哲非遗文化节等文旅活动;推出特色生态类、研学探索类、农耕旅居类、红色教育类、非遗文化传承类、赫哲文化深度体验类6条精品旅游线路,不断促进旅游产业提档升级,带动旅游消费。(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和口岸局)

四、出台鼓励政策促进消费

(一)发放政府消费券。因地制宜制定政府消费券发放政策,全市发放110.5万元政府消费券(含国有A级景区街津口赫哲民族文化村免首道门票补贴17.5万)。通过发放政府消费券、信用卡刷卡满减和专项补贴等方式,采取群众消费、政府补贴、银联支付等消费形式,重点支持家电、汽车、购物中心、百货商场、超市、餐饮等零售企业,谋划经济增长具有较大正向拉动作用的促销活动,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和口岸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省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严格落实好《佳木斯市关于加快培育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的若干措施(试行)》(佳政规〔2021〕3号)的奖励措施,助力“个转企”及中小企业纳限入统。加大对限上企业扶持力度,落实好省级财政对符合入统条件的年度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限上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30万元的奖励政策。(牵头单位:市商务和口岸局、市统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五、搭建发展平台促进消费

(一)搭建供给平台。鼓励传统企业申请“龙江老字号”“中华老字号”,用好用活“老字号”企业招牌。积极推广我市鳇鱼肉制品、马哈鱼子、鱼皮画等名优特新产品,协调完善产销对接,促进传统消费升级,推动新型消费提质扩容。(牵头单位:市商务和口岸局;配合单位: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拓展宣传平台。合并整合宣传资源,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宣传造势,以提升我市特色产品知名度为切入点,通过LED屏、室内广播、海报、公众号等宣传手段,创新开展“互联网+”融合宣传促消费活动,大力宣传消费券活动,引导消费者参与,增加百姓对促消费政策、活动的知晓率、覆盖率,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和口岸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信息科技局)

(三)优化消费平台。鼓励鑫博、新天地等大型商贸企业招引数字化、品牌化消费型企业,打造多业态聚合、多场景覆盖为特征的新型消费模式;大力引进肯德基、麦当劳等连锁品牌餐饮入驻我市商圈,提升我市餐饮消费能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和口岸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成立同江市“促消费扩内需工作专班”,切实打好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的“组合拳”。

 长:李德刚  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副组长:尤明忠  市政府副市长、黑龙江同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员: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和口岸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统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和口岸局(商务和口岸局代章),负责组织、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和口岸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促消费扩内需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协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切实把促消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规范资金使用,完善管理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在重点工作上抓谋划,在攻坚突破上抓落实,在管理机制上抓完善,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规范,形成长效促消费工作机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重点督查开展消费券核销活动,坚决杜绝套取消费券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活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促消费扩内需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三)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配合,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参与宣传推送,加大优惠政策和活动的宣传力度,持续提高广大市民群众政策知晓度,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切实推动促消费扩内需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2023年同江市消费券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振消费市场信心,有效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全面步入正轨,切实把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力量释放出来,按照《2023年佳木斯市消费券发放及汽车补贴工作方案》(佳商经发〔2021〕31号)文件精神,我市将开展消费券发放工作,激活市场潜力,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体验,培育发展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推动消费市场繁荣、结构升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爱尚三江”系列促消费活动,深入挖掘我市消费潜力,大力巩固传统消费,加快发展新型消费,着力提升城市消费能力,推进全市消费品市场平稳发展,全力实现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有效提升。

二、发放时间

2023年全年(根据活动确定具体时间)

三、发放领域及对象

消费券发放在购物中心、百货(含通讯家电)、家电、加油站、超市、餐饮、旅游、冰雪等各领域进行。发放对象为所有在同江市进行购物消费人员。

四、发放金额

2023年市本级财政发放促消费专项资金93万元(具体发放金额按照各档期活动方案进行投放)。一季度发放不低于20万元。

五、发放形式

基本形式是群众消费、企业让利、金融支持、政府补贴、银联支付。消费者来同江市商贸企业消费,在享受商家打折让利、金融机构产品优惠的基础上,享用消费补贴。

六、发放规则

(一)使用平台:消费者下载金融合作单位手机APP,进入相应菜单进行操作。

(二)使用方式:在活动规定时间内,将银联卡绑定金融机构APP,参与活动的企业使用银联卡刷卡交易金额达标直接享受满额立减,按具体活动规则限额领取,用完即止。

(三)使用规则:活动期间消费者银联卡必须绑定金融机构APP,在指定合作商家消费,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刷卡用户使用银联卡刷卡消费金额达到指定档级,可享受相应档级满额立减优惠;领券用户领券成功后,活动期间在指定合作商家消费,消费金额达到消费券使用门槛后,用户通过手机APP出示付款码(或者扫描商家的二维码牌)付款即可完成,系统自动默认享受符合条件的最大优惠补贴面额。

七、参与商户确定方式

商户到银行机构签订承诺书、申请POS机或码牌,银行机构将符合条件的参与商户信息提报给市商务和口岸局和上级银行机构,经确认商户信息后报市商务和口岸局,市商务和口岸局将参加活动商户名单反馈给金融合作单位,通过后将参与商户名单对外公布。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消费券发放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同江市消费券发放工作小组。

  长:尤明忠 市政府副市长、黑龙江同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长:王利兵 市商务和口岸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商务和口岸局、市融媒体中心、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等相关单位,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和口岸局。

(二)强化职责分工。市商务和口岸局负责牵头、统筹协调、数据统计、资金汇总上报等工作;市融媒体中心负责促消费活动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消费氛围;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消费券财政资金保障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市场秩序、商品质量的监管及做好企业筛选工作;市税务局负责做好企业筛选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协调和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在内容输出能力、舆论引导能力上的优势作用,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知情面。要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参与宣传推送,加大优惠政策和活动的宣传力度,持续提高广大市民群众政策知晓度,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活动知情面。参与活动商家在门店布放活动宣传海报、展架、电子屏,并利用自有公众号等自有或合作媒体宣传,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四)强化企业监管。与政府合作消费券发放机构重点关注商贸企业消费券核销情况,商家及其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一旦发现有套现、作弊、虚假交易、洗钱等情况的,立即取消参与资格,相关部门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五)搞好数据分析。商务部门要做好消费券统计汇总工作,根据对发放、领取、消费等数据分析,研判消费券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实际拉动作用,对终端消费的促进作用,及时总结经验,为今后促消费工作开展提供更好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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