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08 14:16
来源:通知公告
同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同江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的通知
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驻同江中省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同江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德刚 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副组长:牟 晓 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郑国胜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刘 莹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杨和新 市民政局局长
王心堂 市教育局局长
张 弘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立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如宾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薛金玉 市公安局副局长
卢源泉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周德强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赵学友 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副局长
王佳莹 市司法局副局长
曹树亮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翠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文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何建松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唐安杰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申伽奇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史继红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俊泉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桂玲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张欣海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跃福 市人民检察院副院长
朱贵民 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杨淑贤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昕怡 团市委副书记
高鸿英 市妇联副主席
马小萍 市工商联副主席
杨平勇 市科协副主席
陈 迪 市残联副主席
尤秀珍 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机构设置
同江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杨和新同志兼任。同江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组成,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根据职务实行自然更替,不再作临时性调整。
三、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各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儿童福利政策落实及各相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工作。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上级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未成年人保护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讨论议题,按要求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推动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同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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