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年同江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9 14:46

来源:国务院

                 时效:于2021年12月31日废止


同政办规20219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年同江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2021年同江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市政府第七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2021年同江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最大化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把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作为防治大气污染、推进绿色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来抓,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耕地质量为目标,与黑土地保护相结合,以“一主两辅”(还田为主,燃料化、饲料化为辅)为重点,拓宽利用路径,完善扶持政策,探索建立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秸秆综合利用利益联结机制,实现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农用优先、聚焦还田。坚持与黑土地保护同部署同落实,聚焦秸秆还田,有效提升耕地地力,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

2.坚持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综合考虑秸秆资源种类、产量,秸秆产业基础优势、发展布局,以及农民意愿、运输半径等多方面因素,推进秸秆多元循环利用,避免资源闲置或过度竞争。

3.坚持政府扶持、农户为主。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和收储运有关方面的扶持力度,畅通秸秆从田间到企业的输送渠道,全面发挥农户主体作用,鼓励引导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多元主体投入秸秆综合利用。

4.坚持科技支撑、延伸链条。加强科技攻关,着力解决以玉米、水稻秸秆为重点的综合利用难题,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延长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条。

5.坚持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市级定方案、定目标、定标准、定政策,农业农村部门抓协调、抓督导、抓配套,乡村履行实施主体责任,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形成整体合力。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政策扶持机制,全面落实农民主体责任,确保耕地质量提升和大气环境质量提高。2021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秸秆还田率达到66%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秸秆肥料化利用领域。以玉米、水稻、大豆等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为重点,总结并推广成熟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提高秸秆肥料化利用率。各乡镇可结合当地土壤类型,因地制宜推广玉米秸秆翻埋还田、玉米秸秆碎混还田、保护性耕作覆盖还田、水田秸秆翻埋还田、水稻秸秆旋耕还田、水稻秸秆原位搅浆还田、秸秆造肥提质还田等技术模式。

(二)秸秆饲料化利用领域。鼓励开展秸秆黄贮、氨化、微贮、压块、颗粒等饲料化利用,饲料化利用量要和草食畜禽饲养量相匹配。

(三)秸秆能源化利用领域。积极推广秸秆固化成型、生物质锅炉、秸秆发电、秸秆生物气化等技术。鼓励支持市乡集中供热小燃煤锅炉改造或更换为生物质锅炉,引导农户安装户用生物质炉具。

(四)秸秆基料化利用领域。利用生化处理技术,利用秸秆生产水稻育苗基质、草腐菌类食用菌基质、花木基质、草坪基料,带动秸秆产业化发展。

(五)秸秆原料化利用领域。围绕现有基础好、技术成熟度高、市场需求量大的重点行业,鼓励生产以秸秆为原料的非木浆纸、木糖醇、包装材料、降解膜、餐具、人造板材、复合材料等产品。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编织加工业。

(六)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需求为引导、利益为纽带、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政府推动、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支持发展秸秆收储大户,壮大秸秆经纪人队伍,提供秸秆收储运综合服务。鼓励发展农作物联合收获、打捆压块和储存运输全程机械化。

三、扶持政策

坚持“还田利用为主、离田利用为辅、各级财政支持、农民等主体共担”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特别是秸秆还田、离田等环节政策支持力度。

(一)秸秆还田作业补贴

1.玉米秸秆翻埋还田作业补贴。翻埋作业深度达到30厘米达到待播状态后省级每亩补贴40元鼓励农户增加投入确保作业标准。

2.玉米秸秆松耙碎混还田作业补贴。碎混作业深度达到30厘米达到待播状态后省级每亩补贴40元鼓励农户增加投入确保作业标准。

3.玉米秸秆联合整地碎混还田作业补贴。达到待播状态后省级每亩补贴25元鼓励农户增加投入确保作业标准。

4.玉米保护性耕作项目补贴。按照国家和我省2021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有关政策执行。

5.水稻秸秆翻埋还田作业补贴。翻埋作业深度达到20厘米±2厘米省级每亩补贴25元。

6.水稻秸秆旋耕还田作业补贴。旋耕作业深度达到15厘米省级每亩补贴25元。

7.水稻秸秆原位搅浆还田作业补贴。作业深度达到12厘米可结合实际适量喷施秸秆腐熟剂省级每亩补贴25元。 

(二)秸秆离田补贴

8.秸秆离田利用补贴。对纳入全省各级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台账的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根据其当年实际利用玉米、水稻秸秆量(不含玉米青贮开展玉米青贮的按国家粮改饲有关政策执行)省级给予每吨20元的补贴单个项目省级补贴上限不超过400万元同江市每吨增补20元。按照村级调查摸底、乡镇审核申报、第三方核查的原则利用补贴申报时要一并提供利用方向、利用主体等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所利用的秸秆应当能追溯到市域内的乡(镇)、村屯和地块申报情况要和本乡镇秸秆资源量和秸秆还田情况相衔接。

9.秸秆离田后残余物处理补贴。开展玉米、水稻秸秆离田作业通过浅翻、灭茬等方式对秸秆残留物、根茬进行处理的省级每亩补贴10元同江市每亩补贴5元。出现焚烧秸秆、焚烧残余物情况的地块不得发放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签订秸秆综合利用任务书实行专班推进、挂图作战。各乡政府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秸秆还田和离田作业纳入“田长制”管理作业和实施要落实到农户和地块。要结合本乡镇实际编制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在保证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率的基础上可灵活选择各项利用途径。在秸秆利用周期内实行周调度、半月通报、定期约谈制度各乡镇要安排专人按时上报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情况。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具体推进。

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固化压块以及秸秆机械化还田指导工作。各乡政府要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材料报送工作。

2.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生物质发电项目核准和建设推进工作。

3.市财政局根据建设任务的资金需求量做好资金筹措和拨付工作。

4.佳木斯同江生态环境局负责抓好秸秆禁烧工作。

5.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

6.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依法给予支持将秸秆综合利用、生物质发电等环保项目纳入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做好项目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

7.市税务局负责落实好秸秆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和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等政策支持。

8.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同江市供电分公司负责落实对秸秆捡拾、切割、粉碎、打捆、压块等初加工用电按农业生产电价执行等政策。

9.人民银行及各金融机构要积极给予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贷款政策支持。

(三)完善扶持政策。继续实施“先行预拨、据实结算”制度省级财政部分补助资金预拨后市财政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的预拨意见将省专项资金预拨到乡镇到本年度秸秆利用周期结束后市级财政将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再据实结算。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技术支撑。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积极发挥市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组作用以市乡两级农技推广部门为平台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推广简便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育秸秆综合利用的服务主体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作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意识。适时举办秸秆综合利用现场会、展示会打造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样板增强辐射带动效应提升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六)严格工作考核。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实行目标管理。市级制定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开展重点考核和总体评价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秸秆综合利用率、还田率未完成既定任务目标和出现秸秆焚烧火点的要扣拨补助资金。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还田率比既定目标每低1个百分点以乡镇为单位扣缴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资金10万元。经生态环境部门核定每出现1个秸秆焚烧火点以乡镇为单位扣缴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资金10万元;每出现1个秸秆残余物焚烧火点以乡镇为单位扣缴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资金5万元。性质严重的要进行约谈和严肃问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坚决从重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加强资金监管。要建立健全工作绩效考评制度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加大资金管理与使用问责力度防止出现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率低下、资金滞留沉淀的问题。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闲置浪费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追责问责。切实提高资金监管水平创新管理方式提倡鼓励引入第三方服务监管通过外部专业性监督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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