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03 13:47
来源:政府办公室
1.问: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答: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是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行。
2.问: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后,生育第二个子女还需要进行审批吗?
答: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后,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3.问:201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孩子是否可以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答:自201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孩子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内涵是什么?
答:全面两孩政策,是指所有夫妇,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是继单独两孩政策之后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完善,这是中央基于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5.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是否意味着要取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答:计划生育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实行全面两孩政策后,预计2030年我国总人口为14.5亿人。当前,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就是要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引导家庭负责任、有计划地安排生育,调控人口总量、提升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促进家庭幸福和人口均衡发展。
6.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为什么还要稳定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
答:全面两孩政策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康。要把这件好事办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更重了,内容更丰富了,要求也更高了。既要帮助群众生好孩子,又要管控可能出现的风险。需要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引导群众合理安排生育,防止出生人口出现大幅波动。必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稳定县乡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队伍,保证各项服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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