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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日租房”管理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07 17:06   来源:政府办公室

(一)严格准入机制,规范管理运营。我市“日租房”严格按照旅馆业标准进行管理,对与居民住宅共用同一个楼道的“日租房”,不予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符合开办条件的“日租房”,由公安机关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并进行备案登记。同时,督促“日租房”经营者严格做好入住管理,坚决落实“以房管人、人人登记、信息跟进”流程,全面登记租住人员信息,并上传至旅店业管理系统。

(二)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源头管控。不定期对包括“日租房”在内的旅馆业开展检查,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不按照规定实名登记入住人员信息的经营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对故意容留他人及利用“日租房”进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构成违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构建联防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街道、社区、物业等单位沟通合作,探索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协同管理辖区内“日租房”,全力做好“日租房”监管工作,努力形成“日租房”社区治理的最大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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