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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小区物业行业管理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07 17:06
来源:政府办公室
1.自2022年开始我单位聘请物业管理专家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物业知识大讲堂,讲解《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以及相关案例分析,2022年以来共开展业务培训、法律宣讲5次,培训物业服务人员300余人,初步提高了物业服务人员素质能力。
2.完成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对接联动,规范各项资质审查,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准入门槛,从源头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基础素质。同时,严格督促物业公司,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逐步解决物业服务市场混乱、素质不一的乱象。
3.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张贴信息公示板,公示收费标准、联系方式、举报电话及业主委员等信息,并将小区物业信息公示作为物业巡查主要工作,及时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更新信息公示板。目前,我市物业收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即由业主召开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相关收费标准。
4.我单位组织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企业自查、巡查组督查的方式对小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截至目前,共发现安全隐患问题60余项,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知识普及,不断提高物业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素质能力。